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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出台扶持民营经济36条 承诺做到“三个不拖欠”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阅读次数:37次】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7月25日讯(记者 肖洋桂)全面推行“极简快办”、优化用地供给、拓展民营企业投资渠道……7月25日,湘潭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湘潭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36条扶持民营经济“硬核”举措,同时承诺做到涉及民营企业的政府工程款不拖欠、上级资金不拖欠和支持政策不拖欠“三个不拖欠”。

    湘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志雄致发布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永珍主持发布会,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新华,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波答记者问。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要素支撑等10个方面内容,回应了涉及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堵点难点,致力于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民营企业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和贴心的服务。同时,将通过统筹推进土地、金融、科技等系列改革“新政”,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扩大产能,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并明确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城市更新、“四区一地一圈一强”等国省市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湘潭市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落实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及部门联系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制度,探索建立“亲清会客厅”’“亲清面对面”“亲清服务团”“亲清直通车”机制,探索推广党政领导与产业链企业家通过“早餐会”等形式加强沟通深入交流,心连心、面对面释疑解惑、助企纾困,推动企企合作。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新官要理旧账”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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